明弘光二十一年一月十四、西历1665年2月9日,新西班牙总督费尔南多·阿尔贝托·德·埃梅内希尔多-特奥杜洛侯爵的代表,与大明方壶都司鸿胪分寺卿的贺国英在之前被明军夷平的、位于下加利福尼亚半岛最南端的圣卡洛斯小镇展开了非正式谈判。
之所以说是非正式谈判,是因为此次谈判未报备塞维利亚,自然也没能获得西班牙王国政府的授权,因此实际是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一次非法外交,今后真要达成了什么协议,也是不合法不被西班牙国家认可的,顶多就是作为新西班牙地方与大明之间的某种默契。
当然,大明也隐约猜到了埃梅内希尔多-特奥杜洛侯爵没有获得本土的同意,因此也没指望通过这次谈判就能与西班牙结束国家层面的战争状态,而是只谋求方壶一地的和平及所谓的自由贸易。
会议开始后,双方就贺国英三个月前代表大明提出的【割地】、【赔款】、【通商】三条进行一番还算激烈的讨价还价。
关于【割地】,西班牙人其实本就没有再向加利福尼亚以北扩张的想法,只是不想让大明的藩属国出现在西班牙殖民地的边上,所以,并不同意以新泖河(史密斯河)为两国控制区的分界线,而是希望以更北面的新柳河(西克斯河)为分界线,河北及河流源头所处维度以北为大明领地,河南及河流源头所处维度以南为新西班牙控制区。
但就靠这次谈判捞取功绩的贺国英显然是不惯着西班牙人的,所以在贺国英坚持之下,无力应对大明水师的西班牙谈判代表就只能同意双方以新泖河及新泖河源头所在维度为界,以北归大明,以南归新西班牙。
然而贺国英又得寸进尺,要求西班牙人默认协议中的分界线是从大海到大海,也就是从方壶西海岸到方壶东海岸,只要是在这条线的北面,都是大明的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