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弘光二十一年(俄历1665年)九月二日,中俄谈判代表在丘雷姆河畔的小城伊塔茨基展开会谈,以商讨和平解决明俄战争的可能。
会议伊始,俄方提出了大明交还《哈尔巴托沃条约》中规定的勒拿河以西全部的俄国领土、赔偿俄国在明军进攻中的损失以及俄国驻明使团必须进驻南京的三大要求。
当然,俄方也不是一味索要,这不,如果大明答应了俄国的三大要求,则俄国同意大明继承满清的遗产,获得阿巴坎谷地及定北城周边地区。
不过,俄国方面的要求,绝不可能为大明所接受,所以,大明谈判团针锋相对的提出了,以勒拿河干流为两国领土最新分界线的反要求,并要求俄国不得与已经是大明藩属的后金建立外交联系。
大明提出的反要求自然也不是俄国人能同意的----一句话,一方没有实际控制的地区,另一方无论如何都不会承认其拥有主权的----于是,双方代表团开始便陷入了漫长且又磨人的谈判之中。
好在,双方都没有能力发起新一轮的进攻,因此彼此就只能在谈判桌上你争我夺了、互不相让了,而不是掀了台子,不再进行外交接触。
只是由于双方之间的立场差距太大,再加上俄国国内走私集团的暗中阻挠----两国一日不签署和约,不划分清楚边境,两国之间就不能进行正常的商贸活动,那么走私者就能独占两国贸易之利----所以,伊塔茨基和谈断断续续的持续了近十五年之久。
直到朱由崧病危、无力再影响朝政后,早就不想跟俄国方面纠缠的正泰皇帝朱慈焈这才示意大明谈判团做出了一定妥协。
最终在正泰十五年,明俄两国签署了《明罗新约》(《明罗伊塔茨基条约》、《明罗1681年条约》)。
这份条约规定:一、除阿巴坎谷地外,明俄边境以克敌堡(克拉斯诺亚尔斯克)为南端起点,北冰洋为北段终点,总体以伊聂谢河(叶尼塞河)干流西岸25俄里为界,界东为大明领土,界西为俄国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