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会讲这天,果然如于可远猜的那样,赶来东阿县的书生络绎不绝。
从一早,所有人都爬起身来,洒扫,整理。
并非平时就不用心,但像今天这样,所有人都好像格外有干劲儿。私塾里落叶飘飘,寒风萧瑟,于可远擦了一把汗,太阳渐渐升起,到了十月,晨间的凉爽并不会因为阳光而变化。
于可远逮着空子急急忙忙往嘴里塞早饭时,李衮正在给自己梳洗,瞅见于可远,急忙说:“于兄弟,准备的怎么样了?”
“还行。”
李衮走过来,见于可远吃的极素,忍不住笑,“两个馒头就咸菜,未免太简单些了,要不要出去吃?”
于可远把两个馒头狼吞虎咽,然后喝了一大碗水,“你很闲吗?一会会讲,又不是只有我要开辩,你也是老师的得意门生,跑不掉的。”
“明珠在前,瓦砾在后,我们辩得怎么样,已经不重要了。”
“你刚刚上街了?东流书院的人昨晚没在私塾住,应该住在城里了吧?”
“是县衙招待的。”李衮拧着眉,“我不能理解,朱先生虽然是进士出身,但没有官职在身,新任知县就敢用公家的银子接待?”
于可远打了桶水,开始洗碗刷筷,“这有什么不能理解的,随行的,应该有值得县衙隆重招待的人呗。”
“或许吧。”李衮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在县衙外蹲了好半晌,小道消息哈,这次,朱先生就带来了两个学生,一个不到十岁,听说是个神童,另一个看着得三四十岁了吧?那胡子都快垂到肚脐了,好美呢!”
“胡子?美髯公?见到他长什么样子了吗?”
于可远有些好奇。
既然只来了三个人,朱彦没官职,十岁的神童也不可能有官职,答案就在最后一个人身上了。
“那没看到,和你首论的应该是那个十岁小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