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晨明白,唐朝社会分三六九等,士农工商,商人最为低贱,只因为一句豪商无国,只因为现在的人都以为社会财富是不变的。
商人将一地的商品拿走买到了另一个地方,赚到了钱。
人们认为这个过程中商人没付出什么,平白得到了钱,那么必然就有人 损失了。
所以人们还很统一的觉得商人就是蛀虫,就连商人自己也这样认为。
于是从春秋时期,就有了这么一个传统,国家没钱了,君王就杀一批商人,没人会觉得他们不该死,他们那么富有,就说明他们害了不知道多少人,不知道抢了多少人的钱,所以杀了是应该的。
只要是富商,那就是为富不仁,没有好坏区别。
人们还不知道劳动创造财富,还不知道社会财富是在不断递增的,不知道地里的产出,就是这种明显看的见的增加。
人们只知道商人就是抢钱,他们赚了钱,就一定有人失去了钱,那么不是百姓,就是皇上了,毕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有土地山川都是皇帝的,商人没坑害百姓,那就肯定是坑害了皇帝,所以皇帝也是最为厌恶商人的。
于是,不知道从何时开始,皇家科举取士,出身就看的尤其重要,你是贫家子不要紧,但如果你祖上,甚至现在家里还有人从商,那么不好意思,绝对不行。
程处亮的志向是为天子牧民,他自然希望杨晨也能出仕,为天子出力,按照程处亮的想法,杨晨该也是这样想的才对。
却不想,杨晨竟然是小富即安的性子,他负气而走,上马的瞬间,其实已经后悔了,他和杨晨在一起很舒服,这样的兄弟他以前从未有过,他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杨晨竟然没有追出来的意思,这让他愤怒了。
“该死的杨晨,你难道想等着被天子割草吗!”程处亮看着身后那小小酒肆喃喃自语一句,打马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