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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怀着试探之心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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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这是林苑驿最好的笔墨纸砚了。”刘谦将东西放在杨晨桌子上,面露期待的说道。

这个时代,人们对读书人,总会多一些敬畏。

如果杨晨真的会作诗,会写文章,那么,前途真的不可限量。

刘谦虽然跟随杨晨只是短短半月,但这段时间杨晨的所作所为,却都落在刘谦眼中,他对杨晨这个人可谓是发自内心的尊重了,如果,他真的是个文人的话……刘谦不敢想象,难道世间真有这般文武双全之人!

“恩,等我酝酿一下。”杨晨点点头说道。

他不是在酝酿,而是在思考,要借鉴哪一首好呢?烦恼啊,原来太有才也不好!

稍微思量之后,杨晨提笔:秋词。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落款:隔世山人。

“刘谦,来欣赏一下你家少爷我的大作。”杨晨得意洋洋的说道。

这首可是刘禹锡的诗,他相信其他人该是能看懂其中的好处,这首诗表达了一个诗人的孤高和才气四溢,正好用来做他的第一首诗。

刘谦挠挠脑袋,又露出那欠揍的憨厚表情:“呃,少爷,诗我不太懂,不过这字,您,您还需要好好练练。”

说完刘谦就心怀忐忑的看着杨晨。

杨晨翻了个白眼,道:“哼,不用你说少爷我也会练的,行了,找人誊抄下来,人后拿去林苑驿,让人传扬出去,放出话,每个三日,我都会作一首诗出来。”

“哦哦,好的少爷,我这就去。”刘谦急忙点头,说完就拿着诗稿离开了。

杨晨则是一脸便秘表情,他的字自然是难看的很,本来就没用过毛笔,在加上现代人用笔写字的已经不多了,有事用手机,用电脑,谁还用笔。

所以杨晨的字自然就特别难看,放在唐朝,那就跟刚学子的毛孩子有一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