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的滋味是要慢慢的品。
大口喝下去,为难的只是自己的肚子,和自己的嘴巴。
尤其是在辣椒的刺激下,酒水更显得桀骜不驯,他们仿佛都能听到草原上最烈的马,在他们的肚子里横冲直撞。
侯君集和李靖缓了好久才终于缓过来。
“好酒!”李靖涨红了脸,飞快地夹着所剩不多的土豆肉丝,想用这种方式来压下去翻涌上来的酒气。当然了,这的确很有用。
侯君集看着手里简陋的陶杯,满眼惊喜:“义贞,你这瓜怂还真是找到了一家了不得的食肆。”
程咬金呵呵笑了几声,大手一挥:“店家,再来一份金镶玉和金丝肉。”
侯君集这钱掏得心甘情愿,数出五十枚放在了桌子上。
尹露露蹦蹦跳跳的过去拿过钱,闻到酒味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抱着铜钱小跑着就离开。
她可讨厌这种味道了。
她很疑惑,为什么这三个大胡子叔叔会这么喜欢这个东西,一贯钱多吃几个菜不好嘛。
同福食肆外。
一群人抄着木棍向这里缓缓走来。
“你确定现在那家食肆里是有客人的?”为首的那个刀疤脸汉子皱起眉头,“别他娘和中午一样,等咱兄弟几个过去了,连条人影都没。”
他们是长安城里的一伙地痞。
平日就靠着勒索赌坊里的赌鬼为生,当真的活不下去的时候,也会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快活林掏了五百文将他们这堆人请过来。要求也很简单,那就是见同福食肆有客人的时候过去闹事。
对客人下手,不对尹煊下手。
这是快活林掌柜向来的对策,这也是为什么他能联合起坊里的其他食肆。
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潜规则,快活林想要吃得更多,排挤别人,这是无可厚非的一件事,可绝人生计和绝人性命是两码事。
现在他做的就是绝人生计的事。饭碗丢了,不会死,至少看起来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