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牧云的《虞美人》在整个云隐山作坊又引起了轩然大波。原本大家以为他是不识字的,就算识字也不可能写出诗词来,可是有小宁作证,这首极好的词就是林牧云入睡前有感而发所作。
大殷文风盛行,除了闭塞的山村,其他人多多少少都会受文气影响,总能知道几首好诗好词,然而那些诗词怎么看都不如这首。
林焕高兴啊,左手《将进酒》,右手《虞美人》,坐在凉亭内沾沾自喜,时不时念叨:我儿子写的,嘿嘿。
“有必要这么开心吗?”林牧云坐在林焕对面,这老爹高兴的过分了吧。
“你懂什么?你爹,你爷爷都是地主,你爷爷老来得子,却走得早,你爹年纪轻轻就继承了家业,一辈子就跟钱财打交道,一辈子就只能羡慕那些大文人受天下人的追捧,如果爹有这文采,地主爷不当也罢。”
林焕所言确实,不过在林牧云看来这种观念多多少少有点毛病。一边大家都在追求财富,却没办法把追求财富放到明面上来,文人在太平盛世受人追捧,到了战时却很难发挥作用,想要钱却不敢光明正大的追求钱。
士农工商,商排在了最后,虽然商人地位低,但是日子过的最好,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父子俩对坐许久,千味坊的蛋糕制作也在步入正轨。林牧云正打算思考下一步的时候,一个伙计匆匆跑回来汇报,说有马车来了。
林牧云同林焕对视一眼,终究是来了。
宁若雪一身素裙,头戴面巾,在下人的护送下步行进山,很快就来到了千味坊小院。林牧云的前身对宁若雪有过猥琐之举,如今再见,多少让人感到尴尬。
好在宁若雪没有怎么在意,进来就对林焕作揖问好,“林老爷,林少爷,小女宁若雪突然来访,多有打扰,切勿责怪!”
“无妨,过来坐吧。”林焕曾见过几次宁若雪,说实话,是个不错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