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兵马来的很快,没多大一会儿工夫,陈轩的阵营就可以望见敌方马蹄带起的尘土。
很快在距离陈轩他们百米远的位置停了下来。
左部的少主刘华骑在战马之上,眼睛带着凶光。
而陈轩这边也已经做好了迎战的准备。
郝昭和典韦一左一右在陈轩两旁。
“全员下马,准备迎敌。”
陈轩一声令下,所有的骑兵都翻身下马,拿起了陌刀,同时摆成了战阵。
这次和曹仁借的兵马并非是骑兵,而是步兵,之所以骑马,一是为方便赶路,再一个便是陌刀沉重,需要马来驮。
这些士兵们都擅长步兵战,而且步兵更可以将陌刀的威力发挥出来。
若是用骑兵马术,则马槊更强。
只是马槊训练起来更复杂。
陈轩出兵着急,所以才选择了给他们装备陌刀。
刘华本来已经准备发起冲锋,可当看到陈轩的属下全部都翻身下马,结成了步兵战阵,顿时愣在了那里。
“怎么回事?陈轩竟然让属下放弃骑马,要用步兵来对付我们。”
刘华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都说冠军侯陈轩用兵如神,在我看来,简直就是个蠢蛋。”
“本来对于他以前那些厉害的战绩,我还觉得是个厉害的人物,可现在看来,不过是那些汉人给他吹出来的罢了。”
“用我匈奴一万骑兵对付三千步兵,那还不是如砍稻草人一样简单。”
刘华当即喊道:“儿郎们,看准那杆大旗了吗?都给我冲那里杀!”
“谁能斩杀冠军侯陈轩,赏牛羊三万。”
刘华话落,顿时后面的匈奴骑兵一个个都兴奋起来。
“杀啊!”
匈奴气势一下子达到了极点。
看到这幅场景,即便陈轩,也不由微微点头。
匈奴人虽然行军打仗不成章法,但毫无疑问,他们的单兵战斗力,还是很恐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