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吓的脸都绿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引以为傲的匈奴骑兵,竟会如此的脆弱不堪一击。
而且有朝一日会被步兵打败。
也直到此刻刘华才知道,原来步兵也可以这么厉害。
他已经彻底的恐惧了。
看着他的兵马不断的减少,却无能为力。
看着那一个个手持陌刀的兵马,不断的冲来,收割着自己手下的性命,却只能干着急。
“和他们拼了!”
刘华怒吼一声,就要冲向前,却被旁边的手下拉住。
“少主不可啊!敌军势大,若冲上去,唯有一死,你若死了,首领会何等的伤心。”
“而且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听到手下的话,刘华终于清醒了一些。
“是啊!好死不如赖活着,自己若死了,就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而自己若保留有用之身,有朝一日便可洗刷屈辱。”
想到这里,刘华顿时收回了长刀。
只是下一刻,只见一道身影从天而降,所过之处连续收割了十几人的头颅,直接冲向刘华。
“匈奴小儿拿命来!”
一声怒吼,震天动地,不是典韦还有谁。
刘华顿时吓的脸都白了。
刚才他可是已经见识过典韦的恐怖,简直是万人敌,无人可挡。
他甚至怀疑,就算是没有陈轩那三千人,光典韦一人,他这一万人都未必留得下对方。
看到典韦冲来,刘华转身就逃。
既然决定保留有用之身,那自然没必要和典韦这样的猛将硬磕。
可典韦却没有打算放过他,甩开步子就冲了过来。
明明是两只腿,竟比四只腿的马跑得都快。
刘华眼看着典韦越来越近。
“快给我挡住他!”
对身边的护卫大声的喊道。
那几位侍卫立刻冲向典韦。
只是典韦此刻正杀到兴起。
那几名护卫虽然身手不俗,但是几乎没费什么力气,便被典韦砍翻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