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
法律不外乎人情!
这句话在大明这个人治大于法治的社会尤其适用。
掌握了公众的情绪,就等于掌握了法律!
陆掌柜深得此道之精髓。
他的话气越加的哽咽了,几乎是泣不成声地道:
“诡计得逞之后,他,他就开始了信口雌黄,大肆诋毁先贤作品,硬生生将又四幅真品指为赝品,无一不是用的颠倒黑白的伎俩。”
众人大为心惊,按照文会的规定“辨赝品,赢真迹”,每辨别出一幅赝品,就可以任选一幅前贤真迹收为已有。
这些字画有贵有便宜,但总体来说,每一幅都是价值不菲,这方唐镜也太胆肥了吧?为了侵吞字画,连指驴为马这样的事都敢做出来,怎的不懂见好就收?
众人心情相当复杂。
如果从名这方面来说,这方唐镜一举识破《清明上河图》赝品,已经大大的扬名,之后找出再多的赝品,也不过是锦上添花,实在没有必要死咬住不放,做人留一线嘛,人家的文会还要不要办下去了?
但若是从利的角度出发,当然就是多多益善,凭本事赚到的,谁也不能说半个不字!
可你千不该万不该,居然用指驴为马,颠倒黑白这样的无赖招数,实为读书人之耻!
“小老儿不敢惹事,不敢招惹于他,只好自认倒霉,只盼他早早离开,谁知,谁知他……唉!”陆掌柜揪着自己的头发,痛苦得难以呼吸。
众人心下惨然,感同心受,遇着这样的斯文败类,太憋屈无奈了,已到了忍耐的极限,可看陆掌柜的表情,明显还有更过份的在等着他。
“他竟然,竟然当场蒙着眼书写出一幅字,然后,然后就在墨迹未干的情况下,一口咬定他自己所写的作品为真迹,强行指责本店展示的作品为赝品……众目睽睽,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啊,天理何存,天理何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