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三日深夜,国民政府南京航空委员会办公楼地下指挥部里灯火通明。八月十四日凌晨二时,《空军作战命令第二号》在这里酝酿出炉,这一份份作战命令油墨未干,还散发着浓郁的油墨芬芳,便被参谋们小心翼翼地装进牛皮纸档案袋,塞进一个个机要公文包里。除了南京大校场机场外,这一份份作战文件被武装押运到机场,而后由飞机分别送嘉兴、广德、句容、笕桥、扬州、苏州、滁县、曹娥等地军用机场,送达到空军九个飞机大队大队部。
八月十四日凌晨,扬州机场大队部值班室里骤然响起了急促的电话铃声,值班员接到了接机的命令。不久之后,扬州机场燃起了烟火,做好了接机的准备。
空军第五大队大队长丁纪徐从文件袋里取出了《空军作战命令第二号》,文件的内容呈现在眼前:
空军作战命令第二号
八月十四日二时于南京航空委员会
一、敌舰昨晚在吴淞口附近,向我市府炮击。其大部兵舰约十余艘,仍麇集崇明岛东方海面。在公大纱厂附近,敌有构筑机场,为其空军根据地模样。
二、本军奉命:(一)毁灭公大纱厂敌之飞机及破坏附近敌构筑之机场及飞机。(二)轰炸向我射击及游弋海面之敌舰。
……。
六、第五大队(欠二十八队)先集中扬州,携带五百磅炸弹于本(十四)日午前七时准备完毕,向长江口敌舰轰炸之,以午前九时到达目标为准,其出发时间、高度、队形、航线由丁大队长定之。
……。
九、本(十四)日出动之空军,以达成轰炸任务为第一个目的,切忌与敌在空中作战,应注意之点如下:
(一)第五大队如遇敌机,应绕行以轰炸为主,轰炸后若遇敌机向我攻击,亦以极力避免空中决战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