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至摩对林徽茵念念不忘,这根本瞒不过人。
他已经和陆小蔓结婚,林徽茵和梁思城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两人似乎没有见面的必要,不过徐至摩还是坚持前往美国。
他似乎较为理智,没有死缠烂打的意思,只是想去见一见林徽茵,就好像是拜访好久没见的老朋友一样。
别人信不信他不知道,反正他自己信了。
林子轩不想拆穿徐至摩,这么多年过去,他明白徐至摩在感情方面永远成熟不起来。
年轻的时候允许冲动犯错,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谁没有青春懵懂的岁月呢,可一旦成家立业,就要负担起责任来。
这就是林子轩的人生观。
六月底,他们来到了纽约,这座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大都市。
八年前,他们在这里读书生活,住在同一间公寓里,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
那时候的徐至摩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喜好追求真理,探讨哲学,而林子轩是一个享乐主义者,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
直到那一晚,徐至摩追寻哲学家罗素的脚步前往英国求学。
几位在哥伦比亚大学相熟的中国留学生给徐至摩送行,大家在中国城喝了不少白酒,谈论了人生和理想,把徐至摩送上邮轮,然后各自返回住处。
林子轩迷迷糊糊的回到公寓,醉倒在**。
历史在这里发生了改变。
林子轩回想着多年前那个穿越过来的清晨,有一种恍然若梦的感觉。
此时此刻,他们早已经不是大学的普通学生,而是中国文坛的领袖人物。
在徐至摩的提议下,两人在安排好住处后,来到曾经住过的公寓,这间公寓在哥伦比亚大学附近,租金不菲,如今住的是两位美国青年。
他们又到周围逛了逛。谈论着这些年的变化,回忆那段一去不返的青春年华。
故地重游,感慨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