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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荒唐岁月里的避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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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乐园散记之六

万没有想到,一时间,堂堂的民众乐园竟然成了我的避难所,那是1968年的夏天。

当时不知怎么回事,我父亲混成了个“新派”的小头目,在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中,遭到“钢派”的打击追杀。

一天,夜深人静,“翻门槛”的噩运降临到我家。

所谓“翻门槛”,就是乘人不备(一般在夜晚),纠集一伙人,突然闯进某人家,又打又砸又抢。这种严重践踏人权、泯灭人性尊严的黑社会行为,相比“抄家”更为恶劣,行动者却罩以“革命”的光环。

家里被翻了个稀巴乱,连放在衣服口袋里的半包香烟也被人“顺”走了。

“翻门槛”的头儿,拿把“攘子(匕首)”对着我,要我供出父亲的去向。我虽刚满14岁,却无恐惧之感,只觉得他似乎在演戏。

对方还扬言要“斩草除根”。“草”,是我父亲,那“根”,当然就是我了,吓得老太连夜将我送进了民众乐园。

在那荒唐的岁月里,我经历了3个多月的避难生活。

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到民众乐园了,此刻再看见它,却是让人齿寒的另番景象,冷峻严酷,今非昔比。

原占领此地的各路造反人马已经退出,一个名为“群众专政委员会”的组织驻扎在里面,其职责相当于公安局,维持社会秩序。“群专”权力很大,把守严密,连民众乐园的职工、家属进出都要凭证,验证,俨然一级专政机构。

这壁垒森严倒也暗合“避难”的特殊要求,不用担心有人追杀进来。

园内的一些空房成了仓库,南洋烟厂成包成捆的烟叶原料堆放在塔楼上,散发着冲人的生烟叶味。各个剧场里面则是残布旧幕,破桌烂椅,无人搭理,一片狼藉。假山鱼池还在,那不理世事变幻的鱼儿们,依旧悠闲地游去游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