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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黄山大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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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钱财不择手段,阉党成员疯狂敛财,作为阉党头子的魏公公,自然做起事来也很老道。天启六年,轰动徽州的“黄山大狱”冤案就是由魏公公一手造成的。黄山大狱案和汪文言案以及吴怀贤案并称明朝末年徽州的三大冤狱案。

故事的主人公叫吴养春,为安徽省黄山市歙州(今歙县)溪南村人,他的祖上是靠采卖黄山上的木材赚钱起家的,祖父吴守礼在采集木材的同时又从事盐策生意。经过他的苦心经营,加上人脉广泛,很快就成为富甲一方的家庭。

古代职业地位的顺序是士农工商,做官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明朝时期,要做官有两种途径,第一也是大多数读书人选择的,那就是通过科举考试入朝为官,以此来获得身份和地位。另外一种就是依靠捐纳获得官员身份。在安徽,素有经商致富捐纳来光宗耀祖的传统,吴家也是这样,前前后后捐纳了两次。第一次在万历明神宗年间,京师发生地震,全国发生旱灾和水灾,百姓流离失所很多。吴守礼目睹惨烈之景,主动捐银子达二十万两,赈灾救助百姓,这样的举动获得了朝廷的嘉奖,被授位南京光禄寺的属官。

第二次则是在万历二十五年,因为灾祸导致明宫殿乾清宫和坤宁宫,皇极等三殿被烧毁,当时明朝正在朝鲜抗击倭寇,西南地区又遇上战事,明朝财政吃紧,当时吴守礼的儿子吴时修、吴时佐、吴时俸带领家族成员又再次捐纳三十万两银子支援国家,皇帝很高兴,于是朝廷下旨,赐予吴怀春的父亲吴时俸等人为中书舍人,吴养春和他的几个兄弟则恩荫担任了中书的职位,一天之内有五个中书,在当时被传为美谈。

吴家当时的产业丰厚,整个黄山都是他们家族的产业,吴养春和兄弟分家以后,自己得到了黄山山场两千四百多亩的面积和天津、仁和等地方的盐务。他的胞弟吴养泽因为不甘心黄山上的场地被吴养春独占,于是就在公堂上起诉他,这样的诉讼案子具体判决过程是怎样的,没有记载的日志,在万历四十四年,朝廷的巡按直隶监察御史骆骎(qin),给出了一个处理意见,大意是认为吴家隐报黄山场地的官税,涉嫌欺诈,因此准备将黄山山场地一半的面积予以没收。这样的处理上奏给朝廷之后,却一直没有下文,因为没有最后的批复,所以并没有实际的意义。这样的状态一拖再拖,一直到吴养泽去世以后,跟随他多年的家仆打起了他的主意,除了私吞家产以外,还霸占了其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