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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串门是经常的事儿。我指的不是到另一个宿舍,而是到另一个城市。高中同学遍布全国各地,攒点儿钱出去玩儿,很随意。

我有个高中同学,叫刘彩霞,在北京上学,首都医科大学。我高中复读那一年白芷露已经走了,刘彩霞是我们班的尖子,成绩特别好,跟我关系不错。她爸开始是个医生,因为一次失败的手术,病人家属闹到医院里不可收拾了,一怒之下辞职回家办了个养鸡场,还挺赚钱。我后来被逐出家门的时候还去投奔过她,在养鸡场当过一段会计。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她本人特别胖,我估计快一百三了。还有个特点就是语速快,好像总是急着把一句话说完。正常人一般都跟不上,有时候她得重复好几遍才知道她在说啥。我跟建议好多回了,与其说两三遍,不如慢慢说一遍。但是她一放慢语速,我就想笑,她索性也不改了。

我有个外号叫废话多,说话滔滔不绝停不下来,但是见了刘彩霞就安静了,都是听她说。没办法,她语速实在太快,我说不过她。败军之将焉敢言勇啊。

刘彩霞是我的哥们儿,她来天津串门儿了。

我在南门给她找了个日租房,四十块钱一天。然后上午带她去意式风情街了,下午去奥城看了个电影。看电影的时候吃了爆米花,她说,你手黏吗。我说,不黏。

晚上在南门吃了个饭,把她送回屋里。安顿下来,我要走,她说,你回去啊?

这句话吧,看你怎么想了。你可以当作是普通的告别之语,但是细想一下就意味深长了。在这种孤男寡女的情况下,可以是一种挽留,意思是,别回宿舍了,在这儿陪我吧。

然后我就留那儿了。

那一夜,所有的谜题都解开了。

第二天一大早她还在睡,我出去买早点,回头看了一下这座楼,心里默默感叹,哦,原来世界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