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慌的不知所以,下意识的喊了“闹鬼”。
正当马陆魂飞魄散时,帐篷门被人拉开,王大庆问道:“闹什么鬼?”
这才看的清楚,原来他脑袋上顶着一条狼皮,狼皮保存完整,整个头部栩栩如生,犹如活着一般。
马陆拍了拍狂跳的心脏道:“对不起,我看帐篷倒影,以为、以为……”
“咋?你以为我变狼人了?”王大庆愣了片刻,骤然大笑。
马陆满脸通红,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没事儿吧?”老刀迷迷糊糊问了一句。
“睡你觉吧,小朋友做了场噩梦。”
很快,鼾声四起,他们都睡着了。
马陆穿上衣物,走到火堆旁,坐在王大庆身侧。
“第一次离开家?”他抱着碳炉道。
“是。”
“你二叔第一次出门,比你潇洒,该吃吃、该睡睡,啥心理负担没有。”
王大庆整个人缩成一团时,全身被狼皮覆盖,更像是一头狼,马陆看着灰、黄色的狼毛根根竖立,油光铮亮,忍不住用手摸了摸。
“这是一头狼王,当年我在德令哈执行任务,和四名队友脱离连队,在返回部队的途中,遇到了‘岗瓦狼群’,迫于自保,我们击毙了三头狩猎的公狼,你猜怎么着?这头狼王,跟了我们两百多里路,在雨夜发动了突袭,造成一死一伤。”
狼牙,在火光中闪烁着一层寒光,令人不寒而栗。
“后来呢?它死了没有?”
“拼到最后,它没了力气,被我压倒,亲手割断了它的脖子。”
“畜生就是傻,趁着有劲儿时候逃走,不得了?”
“如果它会逃走,就不会追踪我们几百里路,这条狼,早已下定决心,宁可搭上一条性命,也要为死去同伴复仇。”说话时,王大庆那双粗糙皮实的手,始终在轻轻抚摸狼毛。
“我最佩服的,就是生死相对的对手,明知有活路走,却坚定的赴死……不知道我是否有他们的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