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马陆刚要说话,却被乌中旗一把捂住嘴巴,他小声道:“狼又不是保护动物,你怕啥?”
“聊什么呢?”老刀问。
“没什么,聊聊景色。”乌中旗抢着说话,瞪了马陆一眼。
“都是雪而已,看好脚下的路最要紧。”
乌中旗在金庸小说里,曾看过一段关于美食的描述,其中就有“狼腿猩唇”,这些年,什么好东西他都吃过,就是没有吃过狼腿。
什么私厨菜馆,能问的他全问到了,可怪就怪在虎鞭熊掌都有人承诺能弄到,唯独狼腿,没人接招。
越得不到的东西,越是弥足珍贵,到今天为止,一条狼腿对乌中旗而言,不仅仅意味着美食,更能体现他的“力量和抱负”,在蛮荒的无人区,战胜一头饿狼,想想,就让他热血沸腾。
“兄弟,你好人做到底,既然帮我约了老刀,就在帮我一次,算我求你了。”
“你想过没有,老刀能答应吗?”
“这种人,有钱就能摆平。”望着正在搭建营地的老刀,乌中旗吐了口吐沫。
“我又不会打猎,怎么帮你?”
“替我打马虎眼,这是你强项。”乌中旗露出一脸坏笑。
中学的时候,这货“脚踏四条船”,马陆经常为他“四处补漏”,想到那些女孩,叹了口气道:“我是助纣为虐,现在想着都后悔。”
“嗨,杀狼也算为民除害,和骗女孩子不是一回事,兄弟,我都求你了,还要咋样?”
“你真操蛋,早知道……”
“得了,回去大保健伺候。”
好说歹说,马陆抹不开脸一味拒绝,只能勉强答应下来,之后两天,没有任何异样,一天下午,忽然起了白毛风,狂暴的寒风卷起大片干雪花,铺天盖地,老刀就地挖了个雪洞,众人钻入后又在顶部盖了条毯子。
“妈的,今天走不了了。”老刀皱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