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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麈尾之辩舌翻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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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众人眼中都把常言作为这里的土皇帝,那么韩清这个空降而来的人,肯定不被别人放在眼里。

韩清略微思考了一下,打算先找几个人下手,给众人一点颜色看看,首先要办的就是司理院的推官。之所以要办这个司理院的人,是因为他发现了这执行程序有了问题。

听那说书的人讲,金家村女尸乃是邻居刘鸿的妻子李氏,宋刚和小王氏看到尸体认出来之后,便通知刘鸿来看。没有想到刘鸿看完尸体以后,就喊来保长,说宋刚图奸害命,不由分说的把宋刚绑到了县衙。

韩清找人打听了,说书人只是这样讲而已,实际情况是当刘鸿找来保长之后,二人要绑宋刚,而宋刚大声叫屈,拼命阻止二人绑自己,后来就是司理院的人去绑了宋刚来受审,既然是司理院的人出马,这就大有文章可做。

大宋朝特别强调“分权与制衡”,比如转运使为一路最高行政长官,为了制衡转运使权力,于是就有了安抚使司。为了制约知州的权力,就设定了通判这一差遣。那么在大宋朝司法制度里,也要特别强调“分权与制衡”。为实现“分权与制衡”,宋朝的立国者建立了一套非常繁琐的司法程序。侦查与审讯的权力是分立的,宋代的缉捕、刑侦机构为隶属于州、路衙门的巡检司,以及隶属于县衙门的县尉司,合称“巡尉”,相当于今天的警察局,其职责是缉拿、追捕犯罪嫌疑人,搜集犯罪证据、主持司法检验等,但按照宋朝的司法制度,他们不可以参与推勘,更不能够给嫌犯定罪。宋初的一道立法规定:“诸道巡检捕盗使臣,凡获寇盗,不得先行拷讯,即送所属州府。”

但是这次司理院的直接去缉拿宋刚,巡检司的活儿让司理院的人干了,那么这就是违反了制度。其实这种事民不举官不究,但是如果非要抓住不放的话,那这事就可以大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