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头也带香味!”
士兵们一致好评,李念恩这便放心了。
翌日清早,张三李四便带人,把集市的鸡全买了。
几百只鸡,摞成小山。
小二们卸鸡腿鸡翅,厨子们腌制。
第一天便先在火锅店里免费送试吃,一人一个鸡翅。
再想吃的话,便要花钱了。
炸鸡这等美味,谁能只吃一个?
到了下午,已经满城都知道这道新菜品。
可以说前三日,许多来吃火锅的人,便是为了这份炸鸡。
李念恩看炸鸡广告打的差不多了,便在火锅店旁,又开一小店。
小店很快便挂上牌匾——啃的鸡!
“啃的鸡正式开业了!开业了!”
“走过路过别错过,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李念恩亲自上阵,在店前吆喝一嗓子。
炸鸡早便成了江南最受欢迎的小吃,无人不知。
一听有单独的店了,队伍排到了另一条街。
生意好得鸡见了都落泪,李念恩却没有松懈。
要知道一个口味很容易腻,必须提前准备。
李念恩在腌制过程中加辣椒粉,做成香辣味。
另外,他在家里尝试了几日,终于研制出了奥尔良烧烤味。
这个味道不用炸,是烤出来的,所以更难制作。
味道也和后世不是一模一样,不过像了八成。
啃的鸡的招牌已经打出来,便不用试吃,这两个口味直接开售。
“大家排队,人人都有。”
李念恩在店外,看着小二招呼客人,十分欣慰。
在后世炸鸡能火起来,果然不是没有道理的。
短短几日,炸鸡便如一阵狂风,刮过整个江南。
李念恩每日数钱数到手软,过的好不潇洒。
他走在街上,十分悠哉。
“娘亲,我要吃啃的鸡。”
李念恩看见一孩童,正缠着自己母亲。
“什么啃的鸡,咱家鸡也能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