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苟苟站在原地不动,点着灯静待狼过来。没过多久,她果然在黑夜里看到了一双绿色的眼睛,还真是惊悚。毕竟林苟苟在现代,除了在动物园里,还从来没亲眼见过野狼呢。
这可不像动物园有笼子,野狼是会吃人的。
而且还并不是一只,因为在这双绿色的眼睛后面,很快又出现了许多双绿色的眼睛。
我去!本来还以为是一只,没想到竟然是狼群!林苟苟在心里咆哮着。
完蛋了,这她要是硬打肯定是打不过的,可是林苟苟又不想葬身狼腹。该怎么办呢?
林苟苟说不害怕是假的,她现在内心慌乱的一批,眼看着狼群离自己越来越近,这不禁勾起了林苟苟之前被迫在刑堂进虎笼的回忆,那次简直要把她吓死了。
可是最后是怎么样脱身的来着?好像是那几只老虎突然抽风,对她俯首称臣了。
对啊!当时确实出现了这个怪象,她才得以活着出去,可是那种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
眼下若是想要再活着回去,林苟苟一个人面对这么多狼群,也只能是把上次的事情再重演一遍。
没办法,如今虽然这种想法异想天开了点,但也只能冥思苦想,死马当活马医了。
林苟苟一边要承受着狼群不断接近自己的压力,一边要努力回想上次那可怕的经历,不过在这种生死关头,林苟苟也只能如此,使劲在脑子里想办法。
终于,林苟苟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在头狼已经来到距离她几米远的地方开始向她呲牙时,林苟苟狠下心决定赌上一赌,用刀刃轻轻把手掌划破了。
顿时鲜血滴出,林苟苟害怕地闭紧双眼。如果她赌错了的话,那么血液的气味只会更加激发狼的兽性,它们可能下一瞬就会将自己扑倒,撕咬开来,拆吃入腹。
但是就这样等待了一会儿,周围好像万籁俱寂了一般,没再听到这些狼的声音,于是林苟苟也就鼓起勇气缓缓地睁开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