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苟苟得知自己因为太“毒”,而拥有了这个“百兽之王”的神奇技能后,以后再也不用担心会被山林里的虎狼给拆吃入腹了。
她“rua”够了这些“可爱”的狼,朝它们摆了摆手,这些狼便纷纷“归隐山林”去了。
林苟苟只是手掌划破了些,但好在没了顾虑,也就终于不用提心吊胆,而是可以放心大胆地采起蘑菇了。
大概一个时辰过去,林苟苟看着满满一筐的蘑菇,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可是一件不太好的事随之而来,那就是煤油灯里的煤油燃尽了,林苟苟没有了照明的工具,现下一个人在快要伸手不见五指的后山上。
因为古代不像现代那般到处都是路灯,又家家户户灯火通明,所以晚上若是在这样人迹罕至的地方,除了皎皎月光外,便没有了任何光源。
可月亮能带来的光亮实在是太有限了,眼下林苟苟虽然不害怕黑暗,却实实在在地被困到了这片黑暗中。
林苟苟现下“眼睛瞪得像铜铃”,可是却还是丝毫看不清路。
“完蛋了,早知道煤油灯这么不抗用就应该多拿一个的。”林苟苟懊悔道。
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林苟苟也只能将篮子挎在胳膊上小心护着,然后双手伸出来四处摸索,脚也缓缓地向前蹭着走,生怕自己被绊倒。
没办法,林苟苟今天费力来到后山,就是为了这一筐蘑菇,所以她要是被绊倒了是小事,但若是被绊倒,那么这一筐蘑菇肯定也得扣在地上散落得到处都是。
没有灯自然是很难再把它们找回来的,所以林苟苟坚决不能摔,否则今晚就整个白忙活了。
林苟苟小心翼翼地一寸一寸向前挪着步子,手上比画着还要防止自己撞到树,行进得无比缓慢。
她现下可算是体会到盲人的不易了。
更讨厌的,是她看不到路,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走了多远,只能根据远处魔宫中的灯光来判断,也不知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