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超目前最高的官职为西凉刺史,最高的爵位则是冠军侯,尽管他是西凉的最高领导者,可是他也没有制定律法的权力,而只能制定州郡之内推行的“制”与“令”。为了不落人口实,成为敌对势力口诛笔伐的对象,引导其他不明就里的人将马超推到大汉王朝的对立面,所以以马超为首的西凉军事集团,只能将各种新出台的制度,以制或者令来命名。
当然,无论新制度叫什么名字,都是不会妨碍它应有的效应的。
通过整整三日的研究,以及与麾下文武们数十次的讨论,反复磋商之后,马超终于得偿所愿的制定出了比较先进,也切合西凉实际情况的一系列法规。
在这一系列的法规中,主要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法规,是以民为主的。黎民百姓是建国的根本,现在的马超还没有足够的实力建国,而且现实条件也不允许他那么做,但这并不妨碍他在西凉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只要改革有显著的成效,西凉的人们安居乐业的同时,还会有越来越多的流民闻风而来,到西凉定居和生活,由此产生的劳动力和兵源,将是马超日后争霸天下的根本之所在。
民以食为天。在民生的问题上,能让百姓们吃饱,无论是在哪个时代,永远都是摆在第一位的。针对目前西凉粮食匮乏的问题,马超决定实行屯田制和均田制,双管齐下,大力治理目前西凉的土地问题,进而解决老百姓们的吃饭问题。
屯田制,在历史上最早是由曹操提出来的,有着后世历史经验的马超,对曹操的这一首创进行了移植,并植入了一些先进的管理办法和细节,使其更加完善。屯田制目前在曹操所辖的地盘上,已经初见规模,但距离真正成型,还有着很长一段时间,现在马超提前一步,让屯田制在西凉率先大规模施行了起来。与曹操提倡的两类屯田制不同,马超所制定的屯田制,分为了三类。除了原本的军屯和民屯之外,马超还特意加入了商屯这个板块,使得屯田制的覆盖面更为宽广。同时无形中拉近了农民和商人之间的距离,对降低社会矛盾也有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