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的早晨永远是静谧,自从离开西大街后,荆老板在这里每天都是睡到自然醒才起来。今天也不例外,他慵懒地翻了个身,睡眼惺忪地看了看身边太太不在,估计又是去张罗早饭了,就撩开蚊帐趿拉着鞋子走到窗前,推开窗户朝外瞧,一阵清凉带着泥土的味道扑面而来。这让他觉得舒服,但接着就是不满意,日头在山那边露出半边红脸了,这里的晨光还是一片青白,寡淡得让人心里空空的,要是西大街早就满眼的金黄,亮晃晃的,那才叫实在;唔,四周响着鸟鸣,叽叽喳喳的还算热闹,但能比得上喧嚣的市声么?一大早就吼吼地能把你闹醒,催着你去茶楼去酒馆,张三李四,吆五喝六,荤七迷八,插科打诨,猜拳斗酒,即使穷家小户也能“三天过早异平常,一顿狼餐饭可忘。切面豆丝干线粉,鱼氽圆子滚鸡汤”,那是何等惬意!
是的,他的心不在这里了,这里虽然是他的故乡,但他已不习惯待在这里,一切景物对他来说都已失去吸引力。远山、田野、炊烟、池塘……,还有那绿油油的树叶、小草、青菜,不用看他都晓得是怎么一回事,哪怕是叶子上的露珠,在一片新绿里透着阳光晶莹剔透,闪闪烁烁地像珍珠在晨风里滚动,挺养眼的,但他清楚,用手一戳都是水。你不能说他不对,说他琴边焚鹤,松下喝道,没有雅兴,作为精明的生意人他的眼光早已职业化,丁就是丁,卯就是卯,不能有半点的含糊。此时他向窗外瞟了一眼,百无聊赖地又回到**想睡个回笼觉,可惜人已经清醒了,一下子记起太太昨天说的话。
太太从西大街回来告诉他,儿子回来了,晓得了那件事,要不是她拦着,当时就要赶到乡下来揍他。起初他还真有点怕,这把老骨头哪禁得住儿子打?后来又一想不可能,儿子怎么会为了一个女人不认生他养他的爹,何况他还不喜欢她。就是喜欢也不会!在戏院里听票友们议论过,京城里那个戴金冠束玉带钟鸣鼎食起居八座的寿王,也是蛮喜欢杨家那个丫头的,但他还是让她做了父皇的小老婆,真要计较,皇上现在还是皇上吗?早被儿子一脚踹死了!血浓于水,笃定的。因此荆老板没把太太的话放心上,心安理得地睡了一夜好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