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拔剑行刺的许久之前,有人曾看到他以斧头为兵刃,不过并非杀人,而是屠宰牲口。据说他那柄巨斧重达三十多斤.砍牛时“筋骨立解,全不费力。”
也有人曾看到他拿短刀宰狗(唉,不好意思,可怜的狗狗在那个时候还不是宠物,当时全国人民都流行吃狗肉,就和今天吃猪牛鸡羊一样,再平常不过了),眨眼前,活狗变死犬,皮骨无存。
他的名字叫聂政,战国时魏国轵邑深井里(这是个地名,在今天的河南济源东南,可不是说他住在井里头)人,生得身高八尺,环眼虬髯,气场凶悍,热血豪胆,武艺惊人。这位老兄在老家和人有了仇怨,便不费吹灰之力把那人剁了,为躲避追查,他带着家人逃到了齐国,找了一份屠宰的工作。
搁到现代法制社会,聂政就是一杀人犯,可是在那个连王侯将相都血债累累的乱世,人命真的不值钱,杀人就是小意思,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就好比《水浒》中的那些梁山好汉,或是武侠小说里的那些大侠们,哪个不是杀人犯?但他们却都被当成是英雄豪杰。
这聂政是一条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若家中只有他自己,他根本就不需要逃避,不就是玩命嘛,谁怕谁啊?!可是只因为家中还有两个他最爱的人(也是最爱他的人),而且还都是柔弱的女子,所以他就不能无所顾忌。
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子汉,聂政既要干掉仇人,又得保护家人,不容易啊。
这两位最爱聂政的人一个是他的妈妈,一个是他的姐姐,对于聂政来说,为了她们,他可以做任何事情甚至豁出性命,谁要敢欺负她们,他能灭其全家。
在老家杀人后,为了不让妈妈和姐姐受到牵连和伤害,聂政带着她们来到齐国市井之中隐匿,以屠宰牲口养活家人,虽然赚的钱少点、日子苦点,却是一家人其乐融融,有着一种平淡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