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左手酒壶,右手大肉,狼吞虎咽,不亦乐乎。这是他享受生活时的状态,看起来很爽。
左手铁盾,右手宝剑,双腿如飞,先登陷阵!这是他战斗时的状态,看起来似乎也很爽。
这就是樊哙,一个性情暴烈的肌肉**,一个从屌丝混成侯爵的英雄,流氓皇帝刘邦麾下第一步战高手,吕雉皇后的亲妹夫,他手持剑盾的雄姿,连武力天下无敌的西楚霸王都赞叹他为“壮士”。
“樊壮士”在攻城略地中总把敌军当成狗来杀,这倒不是因为他鄙视敌军,而是他原先的职业就是一操刀宰狗的屠夫(和聂政同行呀)。对他来说,杀人和宰狗都差不多,都是放血要命的行当,只不过宰狗宰得再好也只能混成一金牌屠夫,而杀人杀得好,则能让他封侯拜将荣华富贵。
在古代,杀狗、卖狗肉、吃狗肉,很正常。
在乱世,杀人,用人头换功名,也很正常。
无论是杀狗和杀人,樊哙都干得很出色。
樊哙是江苏沛县人,性若烈火,粗莽悍勇,冲劲十足,和“黑旋风”李逵极像,李逵发起飙来是提起双斧就劈,而樊哙发起飙来是操刀就砍,皆野蛮人的典型。不过樊哙的智力比李逵要高得多,如果您只从表面看,把他当成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二百五型莽汉,那您就大错特错了。
樊哙早年屠狗为业,如今沛县狗肉的出名和他有着极大的关系。
在屌丝时代,樊哙和刘邦是铁哥们,刘邦的流氓本色,世人皆知,据说刘邦仗着和樊哙关系铁,常吃白食,见着樊哙就伸手抓他的狗肉吃,分文不付。樊哙被哥们逼急了,只好把肉铺搬到河那头。
刘邦没钱乘船,又馋狗肉,正苦恼呢,突然游来一只大鼋(俗称“鳖”或“王八”),和《西游记》中驮唐僧师徒的那只差不多大。这只乐于助人的王八竟然把刘邦驮过河,刘邦终于又能吃到不花钱的狗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