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在城里的风评一直不怎么样。
说起她,大部分人都会摇头叹息,说她自小锦衣玉食,被惯出一身坏毛病,比不上二小姐知书达礼,又没有小公子嘴甜可爱。
这些流言蜚语大小姐都知道,但懒得搭理。
她昨晚刚从二小姐那里抢来了一位俊俏侍卫,此时正穿着一身红裙子倚在小榻上,剥着糖炒栗子,懒洋洋地问侍卫问题。
大小姐:“你在她那儿一般都做什么?”
侍卫垂目,老老实实道:“守夜。”
大小姐:“只守夜?”
侍卫:“偶尔二小姐出门逛街会让我随行。”
大小姐往嘴里丢了颗栗子:“那以后可没这么轻松了。”
侍卫抬头,直视大小姐双眼,认真道:“任凭大小姐差遣。”
这并不是大小姐和侍卫的初遇。
五年前,大小姐在大街上捡了个被“拍花子”拐卖的孤儿,但一觉醒来后,那小乞丐又不见了。
大小姐本以为他跑了,伤心了好一阵,后来才知道小乞丐是被管家放去庄子做了几年工,今年才进到府中当侍卫。而从一开始,侍卫就是为她而来,只是阴差阳错被派去了二小姐院内。
得知这一切的大小姐立刻把侍卫抢了回来,发现自己捡的小玩意儿依旧认主,大小姐很是满意,轻哼一声:“跟了本小姐,要学会揉肩、揉脚、揉腿,还得天天给我倒洗脚水。”
侍卫:“好,我什么都会为小姐做。”
大小姐:“什么都做?那我让你杀人呢?”
侍卫坚定道:“万死不辞。”
大小姐赞许点头:“很好,杀人的事先放一边,来给我剥栗子。”
侍卫似乎已经做好了为大小姐杀人的准备。
他每日都会在院中练剑,一天都不落下,只要有人同大小姐起了冲突,侍卫就会向大小姐投去目光。
杀还是不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