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一位写实派作家。
她写携手半生的爱人终成怨侣,她写曾托付信任的好友终成仇敌。她笔下有炊烟升起——忙了一整天的工匠手背皲裂,只带回来几十块酬劳;嫁人的姑娘眼角含泪,背着幼子在厨房忙碌;重病在床的妇人眼睛浑浊地看向窗外……
“人生好苦啊,”作家说,“所以我要将它忠实地记录下来。”
说这话时,她正吃着五十块钱的鸡爪煲,仅有的配菜是萝卜和白菜。我夹走最后的鸡爪,问她作品里完全不会出现怎样的角色。
她遗憾地盯着我的筷子,告诉我:“完美的人。”
我无法忽视她的目光,叹了口气,把鸡爪伸向前递到她面前:“如果不介意,请吃吧。”
作家出生于某个不幸福的家庭,见证过许多不幸福的人生,怎么样都想象不出一个完美的角色。
就像恩爱夫妻走到最后总会同床异梦,站上高位的人也将曾经的梦想和初心抛诸脑后。
忠贞不渝?坚定不移?
不存在的。
聊到最后,作家有些困,我毕竟是异性,不能在她家待太晚,替她披上毛毯后,起身洗了碗就离开了。
而作家勾住了我的小指摇了摇,权当感谢。
我常用作家的故事配啤酒。
看一看,缓一缓,再翻几页别人写的无脑小甜文,这样才能冲淡一点苦。
可今日我发现,啤酒有点甜?
奇怪,不对啊。
变了味道的,好像是作家的新书。
我爬上老旧小区的三楼,敲响了作家的门。
她绾起头发,穿着件印着卡通贴画的短袖,整个人都透露出一种我从未从她身上感受过的甜蜜。
不会吧,难道她也谈恋爱了?
作家神清气爽,从沙发缝里摸出一个发卡,将刘海胡乱夹起。我们又点了鸡爪煲,配了两罐啤酒。
我喝下一口酒,她说:“我喜欢上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