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清
蓝莺和我走在街上,人们都认为我俩是一对小情人。
蓝莺穿一身牛仔服,削一头短发,蹬一双很富弹性的运动鞋,走路显一派健美敏捷的身手,好一个英气勃勃的俊男孩!而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美丽得让人以为弱不禁风的女孩。我们走在街上,无论男孩女孩都注目且妒忌得要命。
我为这样的误会很不安,要求蓝莺改变装束,还以不随她上街来要挟,但她无论软的硬的都不吃,反而为这样的“当街效果”而得意非凡,竟又花三块钱买了一副廉价的太阳镜,将自己一双容易泄漏女孩身份的眼睛掩盖起来。
她振振有词地说这样是为了保护我,因为我长得太美丽,时不时的总有一些小麻烦找上我,有一个“男子汉”陪在身边,那些坏家伙就会有所顾忌。
以前,我的哥哥一直是我的“保护神”。自从哥哥考上大学去了南方,蓝莺便取而代之,口口声声以我的“保护神”自居。这姐儿们年岁不过和我一样大,只生日早两个月,在此之前还要由我哥哥保护呢!她对我的“保护”,最大程度地表现为管制,我在她的面前简直失去了自由。她规定我没有她陪不准一个人上街,规定我上学、放学必须跟她一起走。这家伙又懒,好睡懒觉,常常早晨上学时我去找她,她却没起床,害得我也一块儿迟到。偏偏我们的班主任已经50岁了,很认真,天天早自习来坐班,见我们迟到了也不说什么,忧虑地叹息一声。真绝!高一的女生了,他这一声叹气比指着我们的鼻子骂一顿还要“更具效果”不知多少倍,能让人不知一连多少天睡觉时都得提心吊胆。
我对蓝莺的“保护”真吃不消,那不是保护而是剥夺,剥夺我的“自由”。她甚至连我往衣服上洒一点香水也要干涉,抢过去说:“算啦,要那香干吗?你已经够惹人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