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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事件(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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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史制度与方法

(1)体例原则及制度。中国古代史籍体裁、体例多样,自司马迁著《史记》,创立纪传体,纪传体渐渐在史学界取得主流地位,并被封建统治者视为国史或正史的体例。清代国史馆所修国史,沿用了传统的修史体例,分为本纪、传、志、表四种。

本纪。是按年月次序编写的帝王简史,以记载帝王的言行政绩为中心,兼记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重大事件。清朝定制,国史馆要为每位皇帝修本纪。从乾隆元年起,国史馆先纂修了太祖、太宗、世祖、圣祖、世宗五朝本纪,以后均为后任皇帝为前位皇帝修本纪。到光绪朝修穆宗毅皇帝本纪,国史馆共修了九朝皇帝本纪。记述范围包括皇帝登基、祭祀、朝贺、筵宴、谒陵、巡幸、行围等。本纪修成后,誊缮满汉文各两份,装潢成帙,分藏于乾清宫和皇史宬。

传。“传以记人物”,是历朝国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清国史馆所修各类人物传有:大臣传、忠义传、儒林传、文苑传、循吏传、孝友传、列女传、七司传、四裔传、贰臣传、逆臣传、宗室王公传、蒙古王公传、昭忠祠传等十几种。其中,大臣传所占比例最高。清制,大臣列传“每届十年复辑一次”。凡文职官员,京官侍郎、副都御史、大理寺卿以上,地方官巡抚以上;武职提督、总兵、副都统、领队大臣、办事大臣,皆入大臣列传。在现存国史馆档案中,仅大臣传传稿就多达3300余人,比刊行的《清史列传》人物总数还多。其他如循吏、忠义、文苑、孝友、列女等传,其范围和定例,和以往各朝基本相同。惟贰臣传、逆臣传是乾隆时特下谕设立的,并且别有立意。即将洪承畴、祖大寿等俘擒投顺清朝的明将,立为“贰臣”。乾隆认为此等“不能为其主临危授命,辄复畏死幸生,腼颜降附”之人,虽曾为清朝开创大一统天下立过功,但仍不能与“开国时范文程、承平时李光地等之纯一无疵者毫无辨别”,“朕思此等大节有亏之人,不能念其建有功绩,谅于生前,亦不能因其尚有后人,原于既死,今为准情酌理,自应于国史内,另立贰臣传一门”。在贰臣中,又将“先顺流贼仍降本朝,投诚后复行从逆者”,“特立逆臣传,另为一编,应使叛逆之徒,不得与诸臣并登汗简,而生平秽迹,亦难逃斧钺之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