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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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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清一代,八旗宗室受封或袭爵者百余人,功勋卓著者有之,如以多尔衮、代善、多铎为代表的清初八大“铁帽子王”,他们为打下大清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但“铁帽子王”并不铁,袭爵者中,因触犯法律被剥夺爵位者有之,如文中即将提到的裕兴、昭梿之流;因受父牵连,被夺取宗室待遇,生活潦倒者有之,如奕赓;在政治斗争中败北者有之,如载垣;因支持义和团运动,最后成为替罪羊的更有之,如载勋。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无论是封建王朝,还是现代社会,法治始终是一条底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无论是高高在上的天潢贵胄,还是普通的黎民百姓,只要触犯了法律,必定会受到惩?处。

第一节

豫亲王裕兴:色字头上一把刀

豫亲王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初:满人在经略东北、问鼎中原的过程中,有八位宗室立下了汗马功劳,为表彰他们的功勋,清初曾敕封王爵,俗称八大“铁帽子王”,即礼亲王代善、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郑亲王济尔哈朗、肃亲王豪格、承泽亲王硕塞、克勤郡王岳托、顺承郡王勒克德浑。

豫亲王的始祖为努尔哈赤的第十五子——多铎。多铎因在清初率军平定陕西、江南期间战功卓著,晋豫亲王,授定国大将军。其中,“豫”为封号,满语为“erke”,取雄壮、刚强之意,这一封号充分肯定了多铎在清初政权的稳固、江山的统一中的重要作用。

裕兴,生于1772年,死于1829年,是多铎重孙豫良亲王修龄的第三子。乾隆五十二年(1787),修龄去世,长子裕丰承袭豫亲王爵位,随后裕兴被封为不入八分辅国公。

不入八分辅国公,是第十等爵位,离和硕亲王还隔着亲王世子、多罗郡王、郡王长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等爵位。而不入八分辅国公又使得裕兴失去了很多特权,清朝时期,宗室的待遇以“八分”为最优。“八分”最初是“八份”之意,清朝在入关以前,每次战斗若有所俘获,都均分为八份,每个旗有资格的贵族按照各自的等级参与战利品的分配。后来,这些人的身份逐渐固定下来,成为贵族的一种等级,具体来说,“入八分”者可以享受清廷的八种待遇:朱轮(红车轮)、紫缰(乘马用的紫色缰绳)、宝石顶、双眼花翎、牛角灯、茶搭子(类似于现代的热水瓶)、马坐褥和铜门钉(府门上等钉子),这些特殊的车饰、帽饰、门饰,是王公身份和特权地位的一种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