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政在解决嫪毐问题时,不失时机地扳倒了吕不韦,以后又步步紧逼,直至将吕不韦逼到绝境,并最后彻底地将吕不韦集团清扫干净。在这场残酷的权力之争中,并没有出现常见的那种两强相争、互相拼杀的状况(如前面嬴政与嫪毐的争斗),而是以一方逼杀,一方退让完成整个过程。
争斗中的一方——吕不韦,从被免去相国,到“就国河南”,继而迁徙蜀地,最后饮鸩而死,一直“逆”来“顺”受,未加抗争。从当时吕不韦所拥有的威望和势力看,他未必不能和秦王做一番较量,然而他没有。这或许是为了顾全秦国国家利益和统一事业这个“大局”,也可能是因为忌于骨肉之亲。总之,他没有选择抗衡和相残的对策。
从吕不韦试图影响嬴政,奠定秦国未来的政治策略,到甘愿退出政坛,最后以自尽了断,这一转变和结局,既出于无奈和失望,又多少包含秦始皇像
了长者(同时也是智者)对后辈的一种忍让,并多少表露出作为一位政治家所具有的气度。
而斗争的另一方——秦王政,则表现出残忍无情、自负独尊的品性。
从那张给吕不韦的诏书,可以看出秦王政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居心。“君何功于秦?”如此质问,如果是发于吕不韦初为相时,还有些道理。但在吕不韦已任三朝相国,并将秦的统一大业进一步推向前进之后,谈吕不韦无功于秦,显然是无视事实。“君何亲于秦?”这样发问也不近情理。如果吕不韦真是嬴政的生父,那嬴政如此说话,表明他是毫不顾惜骨肉亲情的。如果吕不韦不是嬴政生父,但看在吕不韦立子楚为嫡嗣的分上,也不该把话说得如此绝情。
吕不韦和嫪毐无疑属于两类人,然而嬴政对他们都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对嫪、吕两人的处置,体现出嬴政复杂个性的两个方面:勇毅、果敢与残忍、暴虐。这种个性,无疑建立在其独擅权势的强烈欲望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