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暴政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苛法。秦自商鞅以后,一直奉行以法治国的政治策略。法治使秦国走向强盛,并最终统一中国。但秦法的极端残暴和酷烈,又导致秦王朝“奸邪并生,囚徒塞路,牢狱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因此,后世的统治者都耻于与“暴秦”为伍,而史家对秦的法律也讳莫如深。
在秦王朝的法律中,主要的是刑法。其繁多而残酷的刑罚,有些叫现代人看了都会身上发麻。现录如下,让我们看一看秦王朝的刑罚有多么残暴。
(1)死刑。根据执行方法的不同,秦的死刑主要分以下几种:枭首:即将犯人斩首后,将其首级悬于木杆之上以示众。
弃市:在闹市当众处死。
斩:分砍头和腰斩两种,以腰斩为多。秦的腰斩适用于“不告奸”
(即不检举揭发坏人坏事)等罪。
车裂:以车拴住头和四肢,向五个方向撕裂肢体,俗称“五马分尸”。有时是在罪犯已被处死后,再施以车裂之刑。
磔:又称为砣,以分裂肢体的方法将犯人处死。
戮:有两种,一是先斩首而后将其尸体示众;二是活着刑辱示众,然后再杀死。
定杀:即将犯人放入水中淹死。
生埋:又称活埋或坑,就是用活埋的方法将人处死。
绞:用绳子将犯人勒死。
除了以上九种死刑罚外,据说商鞅变法时还设有“凿颠,抽胁,镬烹之刑”(《汉书·刑法志》)。所谓凿颠,可能是用钻凿头颅的方法将犯人杀死;抽胁,可能是用抽筋拔骨的方法将犯人杀死;镬烹,就是用大锅将犯人烹死。
(2)肉刑。主要有四种:
黥刑:又叫黑刑,即在犯人脸上刺字。
鼻刑:割去犯人的鼻子。
刖刑:斩去犯人的左右脚,或左右趾。汉代桓宽在《盐铁论·诸圣》中提到:“秦时,断足盈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