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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钟相、杨么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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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北宋末年,鼎州武陵(今湖南常德)人钟相就在家乡创建了一个类似摩尼教的宗教组织,他利用一些法术为人治病,并联络群众。凡是加入他的教派的农民都要交一点钱粮,这些人在教派内部实行互助共济,因为群体的力量,凡是加入他这个教派的农民生活都会比以前强上一些,所以聚集了不少人。钟相公开宣称:“如果法分贵贱贫富,那它就不是好法。我主张的法,应当是不分贵贱,贫富均等。”他的主张深受群众拥护,他被人们称为“老爷”和“天大圣”。

发展了二十多年后,钟相的影响已经扩大到洞庭湖周围各县。此时,高宗在南方登基,他一面对金朝屈辱求和,一面加重税捐,使南方老百姓的生活更加困难。靖康二年(1127)初,钟相组织了三百名民兵,让长子钟子昂率兵北上抗金,这支队伍还没有跟金兵接触,就被高宗一道圣旨遣返了。领兵回来后,钟相开始以这支队伍为基础筹划起义。建炎四年(1130),金兵攻占潭州,抢掠一阵之后就撤走了。被金兵打败的宋朝团练使孔彦舟趁机带着一批败阵下来的兵卒在这里纵火抢劫,向农民催逼粮租。钟相恰当地利用了当地的民愤,宣布起义。

钟相建国号为楚,自称楚王,并封自己的长子钟子昂为太子。附近各县的许多农民听说“天大圣”起义的消息后,纷纷前来投奔。

起义军攻占城池,毁坏寺观、神庙,抢夺富豪之家,杀官吏和百姓痛恨的人,并把地主的土地归为己有。钟相把杀官吏等称为“行法”,把平分这些人的财产称为“均平”,斥宋朝国法为“邪法”,对于农夫、渔夫和樵夫等贫苦百姓则加以保护。钟相还宣布,凡是参加起义军的,一律免除赋税差科,不受官司法令的束缚。这些主张和行动受到当地人民的热烈拥护,起义军很快就攻占了鼎、澧、荆南(今湖北江陵)、潭、峡(今湖北宜昌附近)、岳(今湖南岳阳)、辰(今湖南沅陵)等洞庭湖周围的19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