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斯先生在他的皮面笔记本上写道,要了解美国的历史,你必须知道一件最重要的事情:美国历史是虚构的,是用炭笔画出来的简笔画,专门给小孩子,或者容易厌烦的人看的。因为,美国历史的绝大部分都是未经检验、未经想象和未经思考过的,只是真实事物的表象,但不是真实事物的本身。作为虚构,它还是不错的,他继续写道,停了一下,把笔尖伸进墨水瓶沾满墨水,顺便理清自己的思路,这个虚构的历史说,美国是由朝圣者们所建造的,他们希望并且相信,在这里可以寻找到自由。他们来到美国,迁移到各地,生下后代,填满空旷的土地。
事实上,美国殖民地是被当作倾倒社会渣滓的垃圾场和逃脱死刑的地方而存在的,是一块被遗忘的土地。在那个年代里,在伦敦,你可能只因为偷了十二便士,就被吊死在泰伯恩行刑场的绞刑架上。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流放地就成为了仁慈的象征,成为人生的第二次机会。但是,相较条件恶劣的流放,有些人觉得还不如从绞刑架往下一跳、双脚在空中来回乱蹬,直到蹬不动为止更容易一些。所谓流放,可能是五年,十年,甚至是一辈子。全由判决决定。
你被卖给一个船长,搭乘他的船(船舱挤得像奴隶船),然后就来到了美国殖民地,或者西印度群岛。下了船,船长就会把你当作契约仆人卖掉,你将用劳动来偿付买主付出的价格,直到契约期满为止。但这样,你至少不用在某个英国的监狱里等着被吊死(那时候,监狱只是暂时关押犯人的地方,不是服刑的地方。你在监狱里蹲着,直到获释、被流放,或者被吊死)。契约期满后,你就可以重获自由,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你还可以贿赂船长,在你流放期满之前就把你偷偷运回英国。有人就这样做过。但是,只要有人发现你私自从流放地返回,比如说旧日的死对头,或者有宿怨的老朋友,看见你并且告发你,你就会毫不犹豫地被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