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房东处得不太好,因为她太好了。
2 0 1 5 年8 月2 7 日
清晨透白的天光从窗户灌入卧房,屋内明黄的灯光大咧咧地亮着,我的心像突然被摁熄的烟头,漆黑堂皇。玩得过晚,寄宿友人家,清晨归家时,家里经历了一场盗窃。
等了两个多小时,警察才从步行只有二十分钟的警察局晃了过来。例行公事地提取了不可能存在的指纹,然后再让我去警察局排了六小时的队,做了份笔录。警察对我说:“你的东西是不可能找回来了,但你可以拿这份笔录去讨保险。”回到公寓,宿管说:“你被盗的东西是在中国买的,我们不能给你保险。但你看,开锁的费用我们就不找你要了。”
就这样,我楼下有宿管,我附近有警察,我夜夜不得安眠。
一丁点细微的响声都能让我瞬间清醒,每根神经都充满警觉。
为了安全起见,我睡前把窗户的铁闸拉得死死的,到了夜晚,风一吹,铁闸晃动出砰砰砰的声音。我在黑灯瞎火中面色苍白,紧紧抱着自己的恐惧熬到天明。
持续了一个月的神经衰弱以及身体上的极端疲惫,终于承认,我高估了自己自愈的能力,也低估了内心的惶恐。这种恐惧,并不像用吹风机持续吹一段时间,就能被迅速风干的头发。相反,更像是无从遏制,涨落无序,交迭起伏的巨浪,让我的精神状况时刻摇摇欲坠。
如果那一晚我在家,会发生什么事?我持续地问自己。如果我继续住下去,又会发生什么事?一入夜,走廊上任何的脚步声响都让我心惊胆战,全身僵直。
是时候放弃18 平方米的自治权,要投降了。
与人合住意味着会丧失一定程度的自由,需要包容不同的生活习惯,用水用电的多少都会成为一件需要特别关注的事项。但也再也不用忍受无法入睡担惊受怕的夜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