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汉唐以来,战马脚蹄的损毁一直都是战马缺少的主要原因。
战马的作用就是用强大的机动能力承载着士兵组合成骑兵来杀敌。
奔袭,不管是骑兵的战马还是作为骑乘的战马,都会因为长时间的赶路而导致马蹄损毁。
一般军中的战马经历过一两次战役以后就需要淘汰。
一直以来,历个朝代只能通过战马的更替来解决问题。
大唐是农耕国家,不似游牧民族,家家不是养羊就是养马,组建骑兵有着天然的条件。
中原不具备成为战马的马匹,所以只能从西域甚至草原上来购买。
一般草原上给中原提供的战马都是阉割过不具备生产能力的马匹,这也使得中原没有办法自己去培育战马。
大唐为了解决战马的问题,有着严苛的马政。
马政,可以认为是古代人养马、用马制度。
到了大唐,马政的内容更为丰富,马此时已被视为物化了的神灵。
它不仅仅是驰骋疆场的坐骑、生活娱乐的工具,更是文化交流、传播的媒介。
有时候马充当着化干戈为玉帛的和平使者。
武德二年,百废俱兴,万机待理,无论军事、交通、农业都需要马匹,于是太上皇大兴马政。
马匹不仅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役畜,而且还是军事和交通的必需物资,所以历代都将养好马、管好马作为要政,大唐对此则最为重视。
大唐,已经将由政府组织专门机构负责马匹的牧养和管理形成一种国家制度。
到了陛下的贞观时期马政制度比较完备,不论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均设有专门的马政管理机构。
首先,中央设立了太仆寺、驾部、司乘局和闲厩使四个部门负责马政的各项管理事务。
其次,地方设监牧,形成了严密的监牧制度,大唐的监牧按马匹的数量分为上、中、下 三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