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克特斯在我离开期间掌握了指挥权。他是一头冷酷无情的野兽,但对我俯首帖耳。有他在我身边,我的军队对流血的屠戮更加得心应手了。我有三百多名战士,九十个新俘虏的奴隶,他们没机会争取自由,反重力靴不够所有人穿,盔甲也是,但每个人都分到了点什么。“死马”和号叫者们在奥林匹斯山麓聚集成了一条细细的金色弧线,向山下望去。距此一英里落差的群山之中盘桓着我们的敌人。我们居高临下,野马和胡狼从积雪的山里跑出来,马上就会陷入不利的境地。我把剩下的兵力——原属帕克斯和奈拉的小队——留下把守那座金色城堡,看管沦为阶下囚的学监们。奴隶们也待在那儿。要是帕克斯还在我身边就好了,在他的影子里,我总觉得更加安全。
我让奈拉、米莉雅和另外十二个人穿上幽灵斗篷,到山里刺探胡狼的动向。天知道野马给她哥哥出了什么主意,他会知道我的弱点和兵力部署的情况。我尽可能地做了一些修改,这样她所知的一切就派不上用场了。我打破了以前的模式。我不知道我对她动手的时候,会不会像殴打费彻纳时一样无情。我会狠下心来,殴打一个哼唱过伊欧的歌的女孩吗?不。在内心深处,我依然是个红种人。
“我真讨厌这样。”塔克特斯把瘦长而结实的身子探得比我更远,从飘浮的山麓边缘向下张望,“我不喜欢干等着。呸。我们需要眼镜。”
“什么?”
“眼镜!”他提高了声音。
我的耳朵时好时坏,耳膜被震坏是件糟糕的事。
塔克特斯说要把野马的拇指割下来当开胃菜什么的,大半我都没听清。但也许是我不想听清。他是那种会拿敌人的肠子编麻花辫的人。“快看!”这时,一个金色的物体穿透云层飞了过来,后面还跟着三个。是奈拉……米莉雅和野马,还有……另外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