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家福每日例行的换药,就像剥皮似的。
风影骑治疗外伤,用的是血蚁,那是一种指甲盖大小的胶质蚂蚁,有着血红的一对大螯,平时养在药里,治伤的时候就捏出蚂蚁,把大螯折断一半,钳死伤口,蚂蚁伤痛之下,就会把体内的药汁连同蚁胶喷进肉里,到腹部的红色转成黑色,就将蚂蚁的身子捏下来,留着大螯做缝合之用。
血蚁昂贵而难寻,价同黄金,而治疗外伤也确实有奇效,愈合的速度是普通伤药的十倍。
但即使是在大量使用血蚁的情况下,齐家福伤口的愈合速度也实在太快了一点,大伤口不再流血,小创口甚至已经愈合,生出一层薄薄油皮来。
“这就是那个三本野火?”家喜啧啧称奇。
“知道就行了,别总嚷嚷。”齐家福伏在榻上,拈出血蚁递给身后的家喜:“野火给咱们这么用是糟蹋了,那玩意儿要是给那些修炼幻术的人,嘿嘿,才是至宝呢。”
“你见过修幻术的人吗?”家喜有些好奇,他听说过,那是另一个世界的人,掌握着另一种奇异的力量。
“当然没有,都是道听途说而已。长相城是人居之地,没有天魂地魄,那些人来干什么?来了,也施展不出来。”伤口已经全部料理好了,齐家福拿着小银棒,挑着那些血蚁玩,若有所思:“要是有机会,倒想四处走一走,瞧瞧那些传说中的地方,传说中的人。”
“那为什么还不走?”
“喂喂喂喂!痛痛痛痛!你给我轻点!”
“下手轻好得慢,最近我满脑子都是你半夜哎哟哎哟的叫唤声。我就想啊,干脆你滚了,也挺好。”
“家喜?”
“你去把阿寿弄出来,带着他一起远走高飞,这不是最简单的办法吗?我知道你办得到,想什么呢阿福哥?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一旦动用三本野火,就是你决心离开齐家的时候。既然决心都下了,晚走不如早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