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在一所海军军官培训学校的同学。不是培训太空舰队的“海军”,那时候人类还没能登上地球唯一的天然卫星呢。我说的是真正下海的海军。海上的船舰相互攻击,努力把对方击沉,即便胜利也往往损失惨重。总之我上了这么一所学校,因为太年轻,无法感性地认识到,如果我的船沉了,我可能会跟着沉下去。不过这不是我的故事,而是大卫·兰姆的故事。[3]
要讲大卫这个人,我得先说说他的童年。他是个乡巴佬,意思就是说即使按照当时宽松的标准来看,他也是来自一个文明欠发达的地区。而且大卫住在山沟沟里,是那种能看见猫头鹰捉小鸡的旮旯。
他在一所只有一间教室的乡村学校上学,只上到十三岁就辍学了。他很享受学校生活,因为在学校的每个小时,他都只要坐着读书就行,没有更难的事情做;可是上学前或者放学后,他都得在家族的农场里干他最讨厌干的杂活儿,因为这些在他眼里都是偷不得懒的“实在活儿”,又脏又累,又粗又笨,挣得不多,而且还要早起。他最恨这一点。
毕业对他来说是残酷的一天,那意味着他再也不能在学校里轻轻松松地度过六七个小时,而是要整日整日地干那些“实在活儿”。有一天,天气炎热,他花了15个小时跟在一头骡子后面犁地。他盯着骡子屁股,呼吸的空气里都是这畜生的蹄子扬起的灰尘,时不时还要擦一把眼角辛苦的汗水,这样熬的时间越长,他就越恨这种日子。
那天晚上,他没跟任何人说就自行离开了家,走了15英里,来到城里。他睡在了邮局门口,直到第二天邮局开门营业,局长才把他轰起来。然后他就去应征海军了。那一晚,他“长大了”两岁,从十五岁变成了十七岁,让他满足了应征入伍的年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