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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婚姻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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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分工利用了两性区别作基础后,一个能担负抚育作用的最小的单位是一男一女所组成的生活团体。为了社会新陈代谢作用的重要,社会上必须预备下这负责抚育的基本团体来完成这任务。每一个社会所容许出生的孩子必须能得到有人抚育他的保证。所以在孩子出生之前,抚育团体必须先已组成。男女相约共同担负抚育他们所生孩子的责任就是婚姻。

生物性的父母和社会性的父母

婚姻是社会为孩子们确定父母的手段。从婚姻里结成的夫妇关系是从亲子关系上发生的。这种说法也许和我们通常的看法不同,因为在我们的文化里,时常会使人觉得夫妇关系是两性关系,婚姻是确定两性关系和个人开始**的仪式。可是在很多民族中两性关系并不以婚姻始也并不限于夫妇之间,而同时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夫妇之外的**无论如何自由,并不会引起婚姻关系的混乱。这使我们觉得婚姻关系和两性关系并没有绝对的联系,因之,我们似乎不应把限制两性关系视作婚姻的基本意义。婚姻之外的两性关系之所以受限制还是因为要维持和保证对儿女的长期的抚育作用,有必要防止发生破坏婚姻关系稳定性的因素。

婚前和婚外的两性关系,即在我们这种把贞操观念看得特别严重的社会里,还是不能绝迹的。大观园里只有那对石狮子是干净的。有人把犯**的妇人带到耶稣面前,耶稣说让自己觉得没有犯过罪的人用石子去掷她,结果一块石子都没有掷出来。尤其是在现在欧美的都市里,这种贞节观念更不能支配人了。我知道有些想减轻所得税的负担的男女,虽则已经同居,但是有意地要避免结婚的手续。有许多民族把婚前**视作正当的。这可并不影响婚姻关系,因为即在承认婚前**是正当的人民中,并没有允许在婚前合法地生孩子。我们可以说人类社会中有一个比较普遍的原则,就是有丈夫的女子才有生孩子的权利。无论在什么地方,两性关系尽管可以在一定限制下享受相当的自由,可是关于生孩子这一件事,却很少含糊,一般都有很严紧的规律,而且这种规律总是以婚姻为基础的。这也说明了婚姻与生育的关系重于与两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