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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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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的稳定

两点之间只能画一条直线。这条直线并不能固定任何一点的地位,两点尽管可以不改变这距离而四处移动。若要固定这两点和其间直线的位置,只须再加一点,画成一个三角。三点之间要能维持三条直线的长度就只有一个三角的形式。两点地位的固定得靠第三点的存在。这是结构学上的原理,在社会团体的形式中也常常看见,两人间的关系靠了第三者的存在而得到固定。

雷蒙德·弗思说:“舞台上或银幕上的三角是二男一女(近来也有二女一男)间爱的冲突;可是从人类学者看来,社会结构中真正的三角是由共同情操所结合的儿女和他们的父母。”[47]

我在上面已经说明:婚姻的意义就在建立这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夫妇不只是男女间的两性关系,而且是共同向儿女负责的合作关系。在这个婚姻的契约中同时缔结了两种相联的社会关系——夫妇和亲子。这两种关系不能分别独立,夫妇关系以亲子关系为前提,亲子关系也以夫妇关系为必要条件。这是三角形的三边,不能短缺的。

夫妇和亲子两种关系固然是相赖以成,但是很少是同时在事实上完成的,除了结婚前已有孩子的男女,或是续弦。在普通情形中,缔结婚约的时候,三角中两点间画了一条线,还有一点是虚悬的,两边还是虚线。虚点不是没有点。这虚点是正在创造中,给予已有的两点一个动向。但是虚点也不是真有一点,因为这点可以老是不实现的。三角形在创造中是一个动的势,其中包含着一股紧张和犹豫的劲。这时的男女说是夫妇既不完全,说不是夫妇又觉得不合——表示着一种不稳定的关系。

社会对于这种不稳定的关系,大多是不十分肯定认为是正常的关系。在广西,花蓝瑶中表示得很清楚。我在上章里已提到过他们的情形。夫妇间的共同生活要到生了孩子之后才正式开始,在他们看来结婚到生孩子之间的一段时间是实现夫妇关系的预备。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把结婚的仪式拉得很长,要到孩子满了月才算结束。最重要的一节仪式,向社会公布婚约的“结婚酒”一直要到请“满月酒”时才举行。在他们看来这是很合理,而且很经济;反正结婚后不久就要生孩子,分两次请客不如合并在一起。可是在我看来,延期的意义却不止经济而已。我已说过在这期间,已结婚尚没有孩子的夫妇,若要离异,所需的手续和解约相同;这时新妇回娘家的时候很多,和婚前生活并没有太重大的变化。这表明在他们心目中,没有孩子的男女间的夫妇关系是预备性质,还没有到条件具备的程度。这种关系是不稳固的,不宜向社会宣告婚姻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