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学祖师王守仁
王守仁(1472—1529年),字伯安,浙江余姚人,号阳明,曾隐居绍兴阳明洞中,世称阳明先生。王守仁28岁中进士,历任知县、刑部主事、兵部主事、吏部主事、左佥都御史、南京兵部尚书,卒于嘉靖七年十一月(1529年1月),谥文成。
王守仁在学术上发展了主观唯心主义的理学,和南宋陆九渊合称陆王学派,与程(程颢、程颐)朱(熹)学派并立,其学说比程朱理学空谈“天理性命”更简单易行,被统治者誉为“学达天人,才兼文武”的“真儒”。
王守仁认为,“心是天地万物之主”,“心即理,心外无理,心外无物”,以为“良知”即天理,“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确立了心学理论体系,提出“知行合一”,认为“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他倡导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的统一,强调“言行一致”“笃实躬行”。心学的最终完成是“致良知”说。
王守仁的主观唯心主义思想形象地体现在与朋友的一番对话中。一次,王守仁和他的朋友出去游玩,朋友指着山中的花树问他:“你说‘天下无心外之物’,此树在山中自开自落,与我心也有关联吗?”王守仁回答说:“你没有看到此花时,此花与你的心同归于寂,你看到花时,则花的颜色也鲜亮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王守仁认为心是万事万物的根本,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心的产物。“此花不在你的心外”,典型地说明了他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观点。
在政治思想方面,王守仁以“存天理,灭人欲”原则为指导,要求“行法以振威”。他强调刑罚是“德治教化”的保障,“果有顽梗强横,不服政化者”,就一定要“即行擒拿,治以军法,毋庸纵盗,益长刁顽”。同时强调要以体现为封建礼义的“良知”治心,德刑并用,宽猛兼施,做到既“破山中贼”,又“破心中贼”。他主张明“赏罚”以提高统治效力,行德治礼教以预防“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