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妊娠期有某种并发症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也可能导致难产等情况的发生,这种妊娠称为高危妊娠。具有高危妊娠因素的孕妇,称为高危孕妇。
以下孕妇属于高危孕妇:
①孕妇年龄小于18岁或者大于35岁;
②有异常妊娠病史者,如流产、异位妊娠、新生儿死亡、新生儿畸形等;
③各种妊娠并发症,如妊高征、前置胎盘、母儿血型不合等;
④各种妊娠合并症,如心脏病、肝炎、糖尿病等;
⑤可能发生分娩异常者,如胎位异常、多胎妊娠等;
⑥妊娠期间服用过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接触过放射线、化学毒物等;
⑦盆腔肿瘤或曾有过手术史等。
高危孕妇,应从妊娠早期开始,加强保护,必须听从医生的指导,定期检查或用药。孕妇应提高对本病的认识水平,发现不良现象,及时就诊,以确保母婴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