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大意】孔子说:“用政令来训导,用刑法来整治,老百姓知道避免犯罪,但并没有自觉的廉耻之心。用道德来引导,用礼教来整治,老百姓就会有自觉的廉耻之心,并且心悦诚服。”
孔子与卫文子有一段对话,对这里的论述作了发挥。
孔子说:“用礼教来统治老百姓,就好比用缰绳来驾驭马,驾马者只需要握住缰绳,马就知道按驾马者的意思行走奔跑。用刑法来统治老百姓,就好比不用缰绳而用鞭子来驱赶马,那是很容易失去控制,甚至把驾马者厄下来的。”
卫文子问道:“既然如此,不如左手握住缰绳,右手用鞭子来驱赶,马不是跑得更快吗,不然的话,只用缰绳,那马怎么会怕你呢?”
孔子还是坚持说,只要善于使用缰绳,驾驭的技术到家,就没有必要用鞭子来驱赶。
这里的对话是非常有意思的。实际上说的是儒家政治与法家政治的区别:儒家政治主张德治,以道德和礼教约束民众;法家政治主张法治,以政令、刑法驱遣民众。德治侧重于心,法治侧重于身。而卫文子的看法,则是德治、法治兼用,儒、法并行。如果我们从实际出发,考察历史和现实,显然还是卫文子的主张比较行得通一些。
只是孔子针对当时法家的“法治”路线,提出了“为政以德”、“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礼治”路线,强调道德教化的作用。
孔子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行政命令、刑法这些强制性的手段只能起一时的震慑作用,老百姓不会心服。如果用“德治”、“礼治”的办法,老百姓就会“有耻且格”,服从统治了。孔子特别指出“《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因为《诗经》语言温柔敦厚,哀而不伤,乐而不**,所以孔子十分重视“诗教”,出于政治的需要,《诗经》往往被断章取义,比附上许多道德观念。“思无邪”就是要“思想不邪恶”,不违背周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