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些弄出很大声响的事情,其始作俑者常常是一些小人物,或者甚至连“物”都谈不上——只是一些小人。例如绍兴十二年后,南宋政坛和文坛上那些铺天盖地的马屁诗文,就与一个叫黄达如的小人有关。
黄达如,字公达,名和字中都有一个“达”,当然是寄托了仕途显达的人生梦想。但他偏偏在仕途上遇上了麻烦,因贪赃枉法,他在南雄州知州任满时遭到按劾,接下来很有可能要治罪,至少也是官做到头了,卷起铺盖回家。这时候,有一个“朝士”替他出了个主意,说你只要能做一件事,不仅可以平安无事,而且还能得到很好的安排,“但恐公尚有所惜,不肯为耳”。
“有所惜”?是不是要花一笔钱呢?黄达如愿闻其详。对方说,只要你上一道折子,告发某某某等几个人“不主和议,宜罪之”。
原来如此。
不堂堂正正地做人,做一条咬人的狗,落井下石打小报告,做这样的事肯定不好。所谓“有所惜”,就是尚能顾及士大夫的廉耻,不肯放弃做人的底线。但这位“朝士”显然高看了黄达如,为了加官晋爵,黄达如还会“有所惜”吗?别说叫他咬人,叫他吃屎他也肯。这大概就叫难能可贵吧——把别人的“难能”之事做到了,你就“可贵”。
黄达如二话没说,当即上了一道奏章,但他不仅仅满足于做一条咬人的狗,他还要表现出自己的“文化情怀”,因此在奏章中,他除去主张把反对和议的人一网打尽,对力主和议者重加旌赏外,还隆重建议:
太后回銮,梓官还阙,兹为盛事,望宣副史馆,仍令词臣作为歌诗,荐之郊庙。
看来官家对这封奏章相当欣赏,第三天,黄达如即被任命为监察御史,不仅所犯的那些错误一笔勾销,还进入了要害部门。用一个贪赃枉法的人去搞纪检监察工作,这是官家的一大发明。而黄达如本人也完成了一次飞跃——这个还没有成名的人一上来就身败名裂,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