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从道理上讲,一个会议上不宜有多个领导讲话,否则必然出现重复,弄得下边不知贯彻谁的讲话好。但实际上这种情况有时又很难避免,这就需要从结构和内容上进行一些技术处理。这里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两个领导的讲话不分主次,都是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进行部署。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避免内容和结构的雷同与重复。无论雷同还是重复,却是不动脑筋、不负责任的表现。而现实中这种情况比比皆是,两个领导所讲的观点、内容甚至连结构都基本相同,无非在某些提法、语句上有些差异,这样给人的印象就是重重复复,颠三倒四,无端浪费时间,还不如由一个人集中讲更好。如何避免这种现象呢?如果两个领导都非讲不可的话,那么首先要从内容和结构上有所区别,有所侧重,撰稿者事先要通好气,做好分工。比如综合性经济工作会议,党委领导可以讲得宏观一些,不涉及具体的问题,或着重在就为经济建设提供组织、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以及协调各方形成合力等方面提出要求;政府领导则可讲得微观一些,就经济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还有一种办法是,政府领导讲全面,党委领导强调重点,这样也可以区别开来。
另一种情况是,一个地方或单位的正副职同时在一个会议上讲话,这样就必然要有个主次之分,包括内容上、角度上、语气上都要有所区别。比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分管领导可以讲具体的任务和要求,而主要领导则可站得更高一些,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对宣传思想工作提出要求,这样就不至于重复,而且可以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再一种情况是,同一个会议上有两个领导讲话,一个做主体报告,一个做会议总结。这里同样要力戒雷同和重复。有些会议总结根本不像总结,主体报告中已经讲得明明白白的事情,它还要啰里啰唆地讲上一大通,生怕人家不明白,甚至比主体报告讲得还要长,以致喧宾夺主,主次颠倒。所谓会议总结,顾名思义,就是概括会议情况和会议收获,解答与会者在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工作意见。但这种工作意见不是叫你去重复主体报告讲过的东西,而是主要就如何贯彻主体报告和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其中还包括:对主体报告中提到的重点工作进行强调,以加重它的分量;对主体报告中没有提到而工作中必须注意的事项进行“拾遗补缺”。这样,两篇讲话稿就可达到呼应配合的效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