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中学时候,休息天,会去怡园与沧浪亭。怡园与沧浪亭都在人民路上,离我住处比较近。我住在这两个园林之间。那时候门票至多一毛钱。在怡园与沧浪亭里,会大半天遇不到一个人。要遇到的话,又常常两个。两个人躲在假山洞里谈恋爱。怡园的假山洞里有张石桌,像只小床,春夏季节,就有人躺在上面。一个女人躺在上面,一条腿跷起,裙摆落到肚皮上,一个男人坐在石桌边的石凳上,抽烟。那时候的社会舆论,把在外头谈恋爱的女人叫野鸡,男人叫阿飞,大是深恶痛绝。那时候的人谈恋爱,只能在房子里谈,在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的眼皮底下谈。姐姐的对象来了(那时候没谈恋爱这一说,称之为轧朋友或搞对象),两个人跑到厨房里去轧朋友搞对象,妈妈在客厅做针线,隔几分钟就让妹妹去厨房转一下,看看情况。
“他们在做什么?”“说话。”
“他们又在做什么?”“那个人在给姐姐挠痒。”“姐姐哪里痒?”“姐姐说胸口痒。”
妈妈扔下针线,亲自下厨。
怡园的假山洞里有股尿骚气,我难得钻进去玩。我常常在太湖石搭出的桥上爬过来爬过去——怡园的池塘上,有一座太湖石桥,奇怪嶙峋,在苏州其他园林里见不到,很受少年青睐。
坐在太湖石桥中央,看池塘里蓝裤子白衬衫影子,我觉得五四青年也就是这么一回事。于是顿时感到院墙外面的风雨,于是顿时感到国家命运的不济,于是顿时感到青春岁月的压抑,于是顿时就想出去闹革命,到安源到延安或者到井冈山。出去不了的话,就在家里和丫头谈恋爱。那时候我还没看过巴金的小说《家》(至今我也没看过),等看到根据《家》改编的电影后,我才认为一个青年闹革命是要本钱的,生在有权有势有田产有表姐的家庭,你去闹,才真革命,或许还不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