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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的不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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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过了京剧中的白,就该谈谈它的唱了。

唱,是整个戏曲各种表现手段中最重要的一种。尤其是京剧,过去曾经被人们视为中国的国粹,恐怕就和其唱腔蕴涵着的成就密切相关。

尽管京剧唱腔同样有旋律、有节奏、也分句押韵,但唱的并不是歌曲。

我们可以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寻找原因。

第一,歌曲的内容要么是抒情诗,要么是叙事诗,而京剧的歌词则是剧诗。

比如《在希望的田野上》这一首歌,就属于抒情诗。“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炊烟在新建的住房上飘**,小河在美丽的村庄旁流淌。一片冬麦,一片高粱,十里荷塘,十里果香……”其中没有故事,只有盛情——一串串蓬勃似火的昂扬感情。是谁在抒情?——是没有具体身份的某个人,可以是男,可以是女;可以是大人,可以是小孩儿;可以是单个的人,也可以是一群人。因此,演唱这首歌时,形式就可以灵活多样。男演员可以唱,女演员可以唱,童声演员也可以唱;独唱演员可以唱,作为合唱也未尝不可;它用大乐队伴奏可以唱,用小乐队伴奏可以唱;用西乐伴奏可以,用中乐伴奏可以,甚至不用任何伴奏也可一试。一般说,唱抒情诗的演员是用第一人称演唱,但这里的第一人称不是具体的人,其中的“我”是抽象的“我”,或者说是大写的“我”。

比如《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则属于叙事诗。“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晚风吹来一阵阵快乐的歌声。我们坐在高高的谷堆旁边,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那时候妈妈没有土地,全部生活都在两只手里。汗水流在地主火热的田野里,妈妈却吃着野菜和谷糠。冬天的风雪狼一样嚎叫,妈妈却穿着破烂的单衣裳……”其中只有一个朴素的故事,作者仿佛就在淡淡地叙事,感情全都隐藏在那客观的叙述当中。但是听歌的人没有一个不被打动,因为就在那舒缓的节奏中,却充满了作者最深沉的情思。演唱叙事诗的演员,一般都是以第三人称演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