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的这封信,最主要的内容是就中日《北京专条》议订和海防讨论发议的。
同治十年(1871年)冬,有琉球船民遭风漂流至台湾,部分被当地高山族民众杀害。两年多之后,日本以此为借口,公然发兵侵犯台湾,当地民众进行抗击,清政府也调兵布防。日本转而进行外交讹诈,信中说到的大久保(即大久保利通)和柳原(即柳原前光),就是日本派来交涉的使者。谈判和签约在北京进行,清朝是由总理衙门一班大臣出场。而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扮演“居间调停”的角色,实际起着帮日本讹诈中国的恶劣作用。所成约款的主要内容是:清方承认日本此次所办是“保民义举”;计赔付日本50万银两(抚恤银和日兵在台期间的建设费用);清方约束“生番”,永保航客不能再受凶害。日本在前与中国订立起码文本上基本平等的《中日修好条规》(前边述及)后,偌短时间里就公然依恃武力进行勒索。这个昔日为“天朝上国”看不起的“蕞尔小邦”,正在步西方列强后尘,并且由于地理因素,成为中国最邻近的且会愈发危险的敌国。
这种情势,在此次议定条约过程中就亮出了明显的信号。而李鸿章,他是比较敏锐地有所觉察的,并且从议约之局中看到了清方官员的软弱和低能(尽管从李鸿章以后办理外交的实践看“软弱”也是一贯的)。在此番涉局的一班总理衙门大臣中,比较起来李鸿章最看好的是“文相”,即大学士文祥。所谓“若无潞公,更不知倒塌那(哪)样”。“潞公”应该是以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彦博(他封“潞国公”,有《文潞公集》)借指文祥的,是把他看作撑局者了。随后说的“博翁”,也是指他,因为其人字博川。但又说到他意欲辞退,若如此“洋务更无能担之人”。在李鸿章看来,文祥之外,其他人“一派雌柔”和懵懂,所举及的董、崇、宝、沈,分别是指董恂、崇纶和崇厚、宝鋆、沈桂芬。他还特别说到“恭邸”,即恭亲王奕,要说此人可是晚清外交“名手”,也是李鸿章办外交共事时间最长的同道,反正这时是把他说得最为不堪,比宝鋆、沈桂芬他们更为“畏祸”。李鸿章对谈判过程的不满,主要在于清廷为求息事宁人太容易地就答应对方要求,没有做到尽可能地讨价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