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写作理论,是丰富而又正确,随处可以看到,我们只就他的《〈自选集〉自序》和《我怎样做起小说来》两篇(均见《南腔北调集》),略加理析,也便可以窥见一斑,举其要点:(一)题材要组织,不全用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人物的模特儿也不专用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二)要深究旧社会的病根,把它暴露出来,催人留心,设法加以疗治的希望。(三)有时为达到这希望计,删削些黑暗,装点些欢容,使作品比较地显出若干亮色。以上三点,我们先就《呐喊》中,举个例子说明一下罢。如《药》,夏瑜显然是革命先烈秋瑾的改造,就义的地方——古□亭口就是绍兴城里的古轩亭口,但是女性改写作男性了,就义原在夏天,却改写作秋天了,此其一。革命先烈的成仁,只供人血馒头之用,来暴露旧社会的愚妄,此其二。夏瑜被埋在密密层层的丛冢堆中,而坟顶上放着一个花环,此其三。
再就《彷徨》中举个例罢,《彷徨》的作风已经和《呐喊》的时代不一样,他的思路和技术,都更有了进步,但是寂寞之感也跟着增加,因之上文所述的(三)“装点欢容”,已经渺不可得了。例如《弟兄》这篇写张沛君为了兄弟患病,四处寻医,种种忧虑奔走的情形,大部分是鲁迅自身经历的事实。大约在一九一七年的春末夏初罢,他和二弟作人同住在绍兴会馆补树书屋,作人忽而发高热了。那时候,北京正在流行着猩红热,上年教育部有一位同事且因此致死。这使鲁迅非常担忧,急忙请德医悌普耳来诊,才知道不过是出疹子。第二天他到教育部,很高兴地对我详述了悌医生到来之迟,和他的诊断之速,并且说:“起孟原来这么大了,竟还没有出过疹子。”他描写沛君在夜的寂静中,翘望着医生的到来,因而注意每辆汽车的汽笛的呼啸声: